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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银行卡被盗刷6万元获赔4万

银行卡在自己身边,卡内现金却不翼而飞,经查是在千里之外的广东被盗刷。常州的李先生一怒将发卡银行告上法庭。26日,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审结此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发卡银行赔偿李先生损失4万余元。

2014年底,李先生供职的公司向他银行卡内汇入6万余元的年终奖。查证无误后,李先生携妻带儿欢欢喜喜一起从常州驾车回浙江老家过年。就在回 到老家当天晚上,李先生持卡至银行取款时,发现银行卡内的6万元年终奖竟不翼而飞。后经查询得知,这笔钱早在当日凌晨就已经由他人在广东某地ATM机进行 了转账和取现交易。

这种稀奇悲催事,只在新闻上听过,从来没遭遇过,李先生立即向警方报案,但一直未能追回钱财。无奈又愤怒,他将发卡银行起诉至武进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庭审理时,李先生认为发卡银行未妥善保管其存款,导致其卡内金额被盗刷,要求发卡银行赔偿其被盗损失6万元。银行辩称,李先生的银行卡是由他 人制作伪卡在ATM机上输入密码进行交易的,可见李先生未对自己银行卡密码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其使用银行卡途径较多,且在POS机刷卡外还绑定第三方支付 平台,上述行为均有可能泄露密码。银行还称,无法识别伪卡的ATM机不属于发卡银行,故请求法院驳回李先生诉讼请求。

庭审中,承办法官指出发卡银行在银行卡被盗刷过程中存在一定责任;基于他人输入正确密码交易的事实,李先生亦可能存在泄露密码的行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卡银行自愿赔偿李先生损失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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