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市 > 宁夏 > 正文

“镜观隆德”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为充分展现隆德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反映隆德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促进社会各界对隆德的深入了解,提升隆德的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镜观隆德”全国摄影大展”。

 一、活动主题

镜观隆德

二、举办时间

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

三、主办单位

活动由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承办。成立“镜观隆德”全国摄影大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电话:0954 -6011808)。

四、举办形式

大展分月展、年展两种形式。月展每月1次,共12次;年展在2016年8月底举办。

五、征稿要求

1、全国范围内专业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参赛作品必须反映隆德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文化旅游、建设成就、百姓生活等内容,必须具有能够确定取自隆德县境内的元素。

3、投稿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彩色、黑白均可。

4、拍摄者上传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的照片要注明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拍摄者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联系电话等,也可附上简要的文字说明,随参展作品(要注明“镜观隆德”全国摄影大展专用字样)一并发至征稿邮箱:1262368600@qq.com 。

5、所有上传的照片只容许裁剪以及对色彩、饱和度等简单的调整,在相同的位置、使用相同的镜头、相同的拍摄方向同一时段先后拍摄的叠加照片也可以参展,不容许改变照片原貌或者删除、添加等后期操作。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上传的照片必须为jpg格式,文件量不小于4M 。

7、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本次大赛相关活动宣传,以及大赛主题画册、相关公益宣传等,并不再另付稿酬,摄影者拥有署名权。

8、参评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9、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投稿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10、本次活动邀请区、市摄影家协会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月展和年展入选作品,通过隆德电视台、隆德旅游微信宣传等平台展播,2016年8月将评选出年展大奖。

六、奖项设置

大展分月展、年展两种形式。月展由评委会每月评选出优秀照片10幅(组),每幅(组)奖励300元。入选照片将发布到隆德电视台、隆德政务信息网、“晚安隆德”等公众宣传平台。年展在入选的月展作品中评选,将评出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并由主办承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举办颁奖仪式。

七、征稿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20日

八、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赛作品请投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联系地址:隆德县城文化街文广局三楼综合办公室。

投稿邮箱:1262368600@qq.com

联系人:袁双凤,联系电话:18169546530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