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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昨日正式颁发 为全国首个发证省会城市

 

兰州市共发证1000余本,为全国首个发证省会城市

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仪式昨日在兰州等地举行。记者 党运摄

本报讯(记者师向东) 11月11日上午,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举行,兰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在全国率先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关旧开新”、持续发证。据悉,当日,兰州市共颁发甘肃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1000余本,另外白银市、榆中县、临泽县、古浪县等县市也同步颁发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当日上午9时,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省委常委、副省长李荣灿,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以及西北各省区不动产部门代表,现场视察设在通渭路房地产大厦7楼的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政务大厅(原兰州市房产交易大厅),观摩了兰州市不动产登记流程、信息平台和制度建设。

随后,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此举行,李荣灿颁发我省第1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为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璐颁发我省第1号不动产权证明,权利人为兰州市城关区农信社永昌路信用社代表。

当日,西北地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现场会榆中县分会场揭牌暨颁证仪式在榆中县国土资源局同步举行,并在仪式上颁发了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来自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村的村民李国军领到了榆中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注明权属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当日,榆中县共颁发6本不动产权证书、1本不动产权证明,榆中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榆中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也于当日正式揭牌运行。

此外,当日白银市、临泽县、古浪县等市县也同步颁发了我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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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动产登记请注意这些流程

对不动产权利人来说,哪些不动产权可以登记,初始登记需要哪些申请材料,转移登记不同权利又需要哪些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办理时限又是怎样,不动产登记实施后,以前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产权证书是否有效,备受广大市民关注。为此,本报走访兰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就这些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事项为您一一梳理。

不动产登记包括这些权利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旧产权证仍有效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此前由国土、房产、林业等部门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等产权证书仍有效。不过,市民进行房产、土地等产权交易时,产权变更后一律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办理时限

据介绍,兰州市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由于目前全市不动产登记尚处于初始阶段,因此办理时限略长,待不动产登记工作所有业务理顺后,市民从申请登记到发证,只需10个工作日。

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还向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窗口则不受下班时间限制,直至市民所有抽号业务全部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周六轮班办理登记服务。另外,针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急于出差、出国、上学的群众申请登记开辟“应急通道”,缩短办理时间。

本报记者师向东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不同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

经适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办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拨地文、图)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适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付款凭据,原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批准文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未办理初始登记的,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已办理预购经适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

个人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单位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批准文件,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市政府同意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的文件,其中1993年1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只需提交修建许可证、红线图或选址定点意见书。)

房屋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房屋赠与、受遗赠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赠与合同,原件(赠与);属遗赠转移登记的提交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房屋约定协议导致的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约定协议,原件,将共有的房屋约定为单独所有、将单独所有的房屋约定为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份额转移约定协议,申请人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协议离婚的可提交离婚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经婚姻登记机构签章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屋测绘报告。

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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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甘肃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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