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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男子与广西男子运送10人偷越国境务工获刑

中新网北海11月18日电 (陈燕 彭美英)一人负责“偷渡”越南工人,一人负责在中国境内联系工作。越南男子与广西男子就这样“里应外合”组织10名越南人偷越至中国务工。

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18日披露,该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越南男子裴某心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判处广西男子韦某国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初,家住越南的被告人裴某心给广西都安男子韦某国打电话,让其在中国境内帮忙联系工作给越南工人。于是,韦某国与承包北海市某污水处理厂工地的老乡袁某旺联系,袁某旺表示需要10名工人,每人日工资160元人民币。

得知前述消息后,裴某心于3月20日从中越边境北仑河乘船非法进入中国,前往广西合浦县与韦某国汇合。两人一起到北海市某污水处理厂工地查看工种及商谈工人工资。

同月27日,在收取每人170万越南盾的费用后,裴某心组织丁某执、杜某官、裴某明等10名越南人,从中越边境北仑河乘船非法进入中国东兴市,再搭车前往合浦与韦某国汇合,由韦带至污水处理厂工地务工。

一个月后,被告人裴某心及丁某执、杜某官等在工地被查获。同年5月,韦某国被抓获。

据悉,此案是该院受理的第8宗同类案件,自2013年广西高院指定该法院管辖涉外刑事案件以来,该院共受理偷越国境案件8件,判处刑罚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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