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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爆炸事故逾四月 安监总局称仍在调查中

安监总局官员回应调查时限问题表示,“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为四个月,但技术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天津爆炸事故逾四月 安监总局称仍在调查中

2015年8月13日,天津滨海新区,数千辆车和后面的天津港公安消防支队大楼在爆炸中被毁。 王攀/财新记者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12月15日,距“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四个月后,在“两高”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邬燕云称,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中。

邬燕云表示,目前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有些事故原因要进一步查清、责任要进一步明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经国务院批复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73人遇难,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对于天津爆炸事故调查的时限问题,邬燕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事故调查的法定期限是四个月,但是技术鉴定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今日(12月15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通报近年来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相关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公布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沈亮在介绍《解释》出台的背景时称,安全生产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其中,2015年8月12日发生的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大批房屋损毁和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在介绍近年来安全生产的形势和国家安全总局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的相关情况时,邬燕云表示,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一是重特大事故多发,连续发生了陕西咸阳“5 15”道路交通、河南平顶山“5 25”火灾、天津港“8 12”火灾爆炸等三起特别重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二是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事故多发;三是交通运输领域事故多发;四是电梯、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安全出行造成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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