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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署新时期非遗保护工作六大任务

如何建立健全可持续的非遗保护传承机制?如何有效监督和评估非遗保护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1月14日,文化部在江苏苏州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不仅梳理了近年来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成果,而且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非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中心任务。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出席会议。

为了总结和提炼10多年来特别是“十二五”时期非遗保护工作经验,全面部署和安排今后一段时期特别是“十三五”时期非遗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使制度建设更加符合当前非遗保护工作的需求,文化部非遗司分别起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会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代表分别根据本地非遗保护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就两个文件和相关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围绕对两个文件内容的讨论,会议进一步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非遗保护工作要以“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为指导思想,着重抓好6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非遗工作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规划编制,全面建立督察评估制度。二是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逐步扩大非遗传承人群的参与面,提升非遗传承人群的总体素质,使保护传承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三是制定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走进生活、增加就业,促进非遗领域形成有民族特色的知名品牌乃至国家品牌。四是促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办出鲜明特色,积极开展评估工作,做好整体性保护规划,为保护实验区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五是办好非遗节和非遗博览会,为非遗传承提供更多更广阔的展示交流平台。六是精心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选好选准记录对象,有序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要继续着力做好各个门类的非遗项目保护工作,继续加大对非遗学历教育的支持力度,将非遗工作与公共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非遗保护工作战线要特别提倡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倡加强学习、潜心钻研。

文化部非遗司、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代表共计120余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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