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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气治污拖后腿的市州 追责!

据每日甘肃网9月29日讯(西部商报记者李杨) 2016年9月28日下午,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联组审议询问会。

专题询问会由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主持。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笑虎、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周多明、李慧、马青林出席询问会。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建华参加会议,副省长杨子兴代表甘肃省政府到会应询。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询问。

今年初,省委在部署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工作时,就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情况列入其中。按照省委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分赴各市州开展调研,形成了提交这次会议审议的调研报告。询问会上,多名委员和代表进行了询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询回答。

现场询问应答摘录

询问1年内全省计划建成投运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问责

刘基委员:我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环保部中期实施评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我省在2014-2015年度是大气污染浓度不降反升的省份之一,主要问题和原因有哪些?今后将采取什么措施解决?

省环保厅:2016年7月中旬,《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报告》提到我省是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7个省份之一,经认真分析,存在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问题:主观上,2015年上半年前,除兰州市外,其他市州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调度、督导、推进工作方面力度不够。客观上,一是沙尘天气对PM10的影响大;二是全省各地PM10本底浓度值高;三是新标准比老标准规定统计数据更加严格;四是监测设备更新换代导致数据出现较大波动。

今后全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采取以下措施:督促各市州、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销号整改。按照中央生态文明建设“1+6方案”中《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年内全省计划建成投运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现86县(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传送监测数据,为全省大气环境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对因工作推进不力,且未完成年度目标而拖全省后腿的市州,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询问2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将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同等对待;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

白桂香委员:实施甘肃省生态安全屏障试验区总体方案的主要瓶颈是资金投入问题,将采取什么措施突破这个瓶颈?在保证国家投资和省上投资双增长方面有什么考虑?

省财政厅:虽然我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方面投入各类资金逐年加大,但总体投入少、资金缺口大,与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

省财政厅重点拟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衔接汇报,充分把握中央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和增加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政策机遇,特别是近日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争取中央增加对我省转移支付投入。省财政将把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作为重点,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同等对待,在预算安排时尽力倾斜,并督促市县财政努力增加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投入。此外,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积极推广PPP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询问3目前全省存在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中的现象;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国家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谢铭委员:我省县区污水处理厂有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症结在哪里?如何解决?

省住建厅:目前,全省依然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不足;存在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中的现象;部分设施存在“大马拉小车”现象。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国家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抢抓机遇,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指导处于具备饮水功能湖库等敏感区域的临夏市、永昌县、岷县进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到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大对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资金投入力度。并建立省级专项资金,加快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指导各地推进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再生水利用。加快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

询问4我省有12个市州的65个县区列入国家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加强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防治

蔺秦生委员: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如何加快区域流域综合治理?

省水利厅:“十二五”期间,我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万平方公里。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复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我省被列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省区,根据规划,2016~2020年我省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6万平方公里,2021~2030年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89万平方公里。规划划定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我省有12个市州的65个县区列入国家重点防治区。其中酒泉、张掖、武威和兰州4市的8县区被列入祁连山—黑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庆阳、平凉和天水3市的7县区被列入子午岭—六盘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甘南州的3个县被列入三江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陇南和甘南2市州的11个县区被列入嘉陵江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庆阳、平凉2市的9县区被列入黄河多沙粗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平凉、兰州、白银、定西、天水、临夏等6市州的27个县市区被列入甘青宁黄土丘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优化梯田建设和小流域治理的力度;加强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防治,防止水土流失面积的加大;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水土保持规划》,划定了河西走廊、祁连山、子午岭、陇山、甘南高原等7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内陆河流域、黄河干流、泾河流域、渭河流域、洮河流域、嘉陵江上游6个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从资金投入来看,省水利部门用于水土保持资金达到20亿元,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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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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