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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网约车新政细则:需当地户籍当地牌照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北京市交通委网站消息,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今日发布《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驾驶员须为北京市户籍、取得北京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北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北京市户籍;

(二)取得北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男年龄在60岁、女年龄在5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行为和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五)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六)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从事过巡游车服务的,在从事巡游车服务期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信息库;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消息,8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草案)明确,在上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有本市户口。

《规定》(草案)表示,在上海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户籍;

(二)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 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五)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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