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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警务化 力克“执行难”

“你们法院的执行警务化制度真是太厉害了,杜‘老赖’欠我多年的8万多块钱还给我了。”11月1日上午刚上班,申请执行人刘某就兴冲冲地来到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办公室,对执行员韩伟说。

原来,杜某自2010年起租用刘某的挖掘机、铲车等工程机械从事建筑施工,共欠刘某机械租赁费8万多元。法院判决后,杜某和法院玩起“失踪”,后经多方打听得知,杜某两天前回到家,执行警务小组连夜蹲守,最终将杜某拘传,杜某迫于震慑自动履行了义务。

“推行执行警务一体化改革,让法警参与执行,改变了过去仅靠法官执行的疲软效果,提高了威慑力和执行效率。”莒县法院院长郑家泰介绍。

莒县法院每年平均审执结案件10000件左右,执行案件2000余件,执行工作的成绩直接影响着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2011年年底前,当地执行工作曾长期打不开局面,当时实际执行率只有30%—40%,许多当事人来访催执,最多的一天接访达30多人次。为此,莒县法院党组决定集中力量在年底前开展“民生大执行”。将30名法警队员编入10个执行小组参与攻坚,法警配发枪械、手铐、警棍,短短一个月拘留60多人,移交公安刑拘3人,一举执结120起积案。

为确保执行警务一体化顺利进行,莒县法院将法警队与执行局实行“统一管理”和科学编队,由一名院领导集中分管,将30名正式法警全部收队,从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40名聘任制法警,使法警总数达到70人。选拔10名年轻正式法警担任执行长,带领一名聘警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一个执行小队。法警队内部再将15名正式法警任命为警长,组建5个中队。分管院领导统一调度警力,避免多头管理、责任分散、互相推诿等弊端,提高了执行效率。

莒县法院确定执行一庭负责执行异议、执行裁定制作,执二庭、执三庭、法警队实施具体执行行为。在执行局增设查扣中心,将原由立案庭行使的诉前保全、业务庭承担的诉讼保全工作集中到查扣中心统一行使。查扣中心由5名正式法警和3名书记员组成,负责土地、房屋、车辆等集中查扣保全工作,形成了集约化、简明化、分段实施的执行流程,提高了保全效率。去年共实施财产保全案件561件,标的额达4.3亿元,协助执行案件1900件。

《人民日报》( 2016年11月16日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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