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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口角“施暴”公交站亭 两肇事者被刑拘

《成纪大道公交站亭惨遭黑手》追踪报道

因口角“施暴”公交站亭 两肇事者被刑拘

◆天水日报记者洪波

今年10月19日,本报以《成纪大道公交站亭惨遭黑手 安装半年被多次破坏》为题,报道了我市成纪大道,部分刚装上没多久的新智能公交站亭屡遭“毒手”的事,一度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2月9日,秦州公安分局石马坪派出所经过工作,破获一起因口角发生矛盾,用扳手砸碎公交站亭玻璃的寻衅滋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裴某和周某。

“撒气”公交站亭两人被刑拘

11月11日,秦州公安分局石马坪派出所接到天水羲通公交公司员工报警,称他们在巡查线路时发现东团庄南站公交站亭玻璃被人为砸碎,玻璃碎片散落一地。

接到报警后,石马坪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到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及周边走访,调取监控视频,查找犯罪嫌疑人线索。经过反复走访、核实,民警确定租住在暖和湾的裴某与家住东团庄的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通过公交站亭视频监控及从受害人何某处了解到,11月10日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裴某驾驶五菱之光小型面包车,在羲皇大道东团庄南站公交车站亭附近右拐上非机动车道时,因看完戏回家的51岁何某及另外一位行人挡道,双方发生口角,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嫌疑人裴某便下车与这位行人发生争吵,随后双方动起手来。期间嫌疑人裴某因被该行人摔倒在地,起身追打该行人无果后,恼怒的裴某便与周某一起反过来盘问何某。当何某明确表示自己并不认识那位行人后,两位嫌疑人便将其拉至东团庄南站公交车站亭前的石凳上,以拳头、管钳、扳手等殴打何某。同时,为逼迫何某说出那位行人的住址,犯罪嫌疑人裴某还以边砸公交站亭玻璃,边殴打的方式对何某予以恐吓,最终导致何某四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后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而该处公交站亭广告牌玻璃则被砸碎。

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裴某、周某已承认了自己伤人并砸碎公交站台玻璃的犯罪事实。目前两人均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撞坏公交站亭逃逸半挂被锁定

无独有偶,12月4日下午4时许,羲通公交公司员工在巡查线路时再次发现,二十里铺北站公交站亭因被肇事车辆撞击后,导致整体站亭报废。该公司员工从公交站亭视频监控中看到,肇事车辆为一辆外地运输半挂,该车辆在撞坏公交站亭后已逃逸。

日前,记者在二十里铺北站公交站亭看到,该智能公交站亭橱窗玻璃已全部撞碎,站亭电子显示屏部位因受创严重而报废,站亭主体框架结构部分也被撞歪斜。

“公交站亭被撞成这个样子,就已经无法修复,算是整体报废了,只能等着更换新的公交站亭!”气愤之余,负责我市公交站亭维护工作的天水羲通公交广告有限公司负责人张经理告诉记者,此次就这个公交站亭被撞的情况,该公司已给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报案,经过民警多方调取监控视频,已确定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目前,机动大队正在追查逃逸车辆。

破坏公交站亭行为将受到严惩

从天水羲通公交旅游集团综合办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该公司公交站亭遭破坏的情况并非只是个例。自2015年6月开始至今,该公司在秦州、麦积两区内共建成226座智能公交站亭。这些新建成的智能公交站亭除了让更多市民分享到多功能服务外,还以其独特的仿古样式成为了城市一道亮丽的新风景。然而从今年3月份开始至今,因人为破坏公交站亭的现象却频频出现。

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这些新公交站亭已相继被破坏20多处,玻璃破损达到30余块,涉及范围包括麦积区便桥头南站,秦州区大众中路市中心广场(清真寺)公交站、成纪大道张家沟南站和电缆厂南站,以及成纪大道碧桂园南站、闫家河湾村南站、天水商贸城北站、峡口等。其中尤以峡口区域内的智能公交站亭受破坏最为严重,从今年8月26日至9月9日间,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该区域内峡口西北、峡口中北、峡口中南、峡口中北等公交站亭相继遭到破坏。在所有这些遭到破坏的新智能公交站亭设施中,有的是安装在公交站亭上方的LED显示屏被车辆撞坏,还有的是站亭栏杆遭到碰撞,最多的则是橱窗钢化玻璃被砸碎。从中可以看出,除个别是交通意外事故引发外,绝大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修补这些设施,今年以来,仅更换玻璃一项差不多就得3万余元,如果要更换因车祸造成整体损伤的站亭,费用则更高。

对此,秦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丁健告诉记者,从今年我市成纪大道碧桂园站、峡口等站新安装的智能公交站先后遭破坏开始,就已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和秦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已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并案侦查,并将花牛镇峡口村、水眼寨村作为两个重点村进行排查,力求积极侦破此案。此次,以石马坪派出所破获涉嫌寻衅滋事破坏东团庄南站公交站亭案,与机动大队追查撞毁二十里铺北站公交站亭肇事逃逸车辆案为契机,专案组将加大对破坏公交站亭“黑手”的打击力度。

丁健表示,城市的公共设施属市民共享的公共服务资源,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和爱护,看到有人有意破坏,应加以阻止或及时报警。而对于那些有意破坏公物的人,注定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合力惩治破坏公交站亭“黑手”

◆洪波

近年来,为提升天水城市品位,优化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我市于2015年开始实施公交停靠站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时至今日已改造建成226座智能公交站亭,未来这个数字还将继续增长。一时间,新智能公交站亭以其独特的仿古样式在成为古城一道独特风景的同时,更让市民体会到了公交智能化所带来的多功能服务和便利。

然而,这些原本好端端刚装上没多久的新智能公交站亭,不知招谁惹谁了,却屡遭破坏公共设施者的人为“毒手”“毁容”。尤其是在我市城郊的部分路段,新安装甚至还未启用的智能公交站亭惨遭人为破坏的情况更是屡屡发生。从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中笔者看到,一年多的时间里,公交公司每月仅用在站亭维护上的费用就耗资巨大,而大多时候,施工人员的维修速度甚至远赶不上破坏者的毁坏速度。这其中,除去个别因车辆肇事造成的公交站亭损伤外,更多的则是因人为发泄不满情绪而造成的创伤……这种种大煞风景的现象,似乎已成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中的硬伤。

如今,好在这一切正在发生着改变:11月10日,发生在秦州区双方因通行问题产生矛盾,泄愤打伤他人,怒砸东团庄南站公交站亭的事件,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依法刑事拘留。12月4日,发生在二十里铺北站公交站亭被肇事车辆撞毁的事件,经过民警侦破,也已针对逃逸车辆开启追查程序。与此同时,我市的公安部门也已抽调专人,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并案侦查。相关部门所做出的努力,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那些破坏公交站亭的“黑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明确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则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为社会的公共财产,公交站亭毕竟是为大家服务的,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对其实施破坏,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尤其是对于破坏公交站亭设施的行为,因其发生的不确定性,更应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在此,本报也呼吁,社会各界都能行动起来,形成合力对此予以监督,从而杜绝伸向公交站亭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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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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