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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非法占地约25亩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成被告

 三家企业非法占地约25亩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职成被告

  据天天天水网讯【记者景春燕】记者日前从天水市检察院采访获悉,因对三家企业非法占地建设办公、生产和经营设施未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天水市国土资源局被秦州区检察院送上被告席。麦积区法院日前对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秦州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秦州区有三家企业在尚未取得正式用地批复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秦州区太京镇李家台子村、银坑村集体土地约25亩,用于建设各自的办公、生产和经营设施,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虽然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对三家企业违法用地的行为做出过罚款和限期拆除非法建筑物和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但截至2016年10月31日,秦州区检察院现场调查时发现,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6年11月4日,秦州区检察院向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天水市国土资源局仍没有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为了督促国土部门积极履职,秦州区检察院向麦积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麦积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日前对本案公开宣判,判决确认从三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发生到检察机关起诉之日,天水市国土资源局未正确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和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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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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