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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没有理由“二次收费”

 新闻背景: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遭遇:未经同意,自己的快递被放在了付费快递柜,到代理点拿快递被要求再次支付费用……据报道,日前,2019中国快递“最后一公里”峰会举行,针对违规二次收费,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表示,快递末端不管距离农村多远,既已形成合同,快递企业没有理由向用户收取二次费用。

说到底,这是一个成本分担问题

据报道,其收费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在投递环节以超出派送范围为由,强行加收快件投递费;有的则是收件人自取快件时,向收件人额外收取保管费;还有的是未经收件人同意,快件放置到乡镇网点或其他代收点,不按约定名址投递到本人。【详细】

很多时候“乡镇投递的确是在亏本”。据报道,有的代理点要出人出车出油将快递远途拉回农村地区,但快递公司的普遍做法是“只为每件快递补贴1元钱”。这暴露出一些快递企业在运费利益分配上的问题。既然国家快递服务标准要求快递“门对门、桌对桌”,快递企业就应该把“最后一公里”的服务成本纳入总成本统一考虑、科学分配。一些快递企业积极揽件占领市场,却疏于对末端的投入,殊不知只有“广度”没有“深度”,终究无法在市场长期扎根。【详细】

收费合情但不合规

有人可能会说,偏远地区或乡镇网点有它们的实际困难,比如幅员太广、交通不便等等,这都会加大投递的成本,收一点钱是合情合理的。

理是这个理,但有理并不代表就合法合规。首先,快递企业和用户在形成寄递关系后,就实质上达成了一个商业契约,价格本身已经包括了寄递全程各个环节的成本,除非是事先告知要另行收费,否则终端不管距离多远,既然已经承诺了,就没有理由再次向用户收费。其次,国家邮政法和快递服务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快递服务的全部过程中只能有一次收费。更何况,将原本应该由快递公司承担的费用由用户承担,这种转移成本的做法,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不仅不地道,而且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详细】

还有“辅路”可走

针对乡镇快递“最后一公里”问题,还有一条“辅路”可走,那就是将乡镇物流基础设施网络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在用地、税收、交通等方面予以支持,以提高乡镇物流配送网点密度。今年初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已有相关指示,各地要落实好。【详细】

快递企业也要适度让利,补贴和激励并行,以减轻其营业压力,甚至可以考虑,在消费者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将这部分成本前置,包含在寄送快递的整体收费中,由快递公司代为收取。【详细】

微言大义:

@Cmiiky:我家楼下的驿站,拿一个快递一块钱。

@朱丹速写:湖南老家妈妈每次都说,寄到镇上自己去拿,收1-2块,村里代收点拿,收三块。

@惜春暮_暮:坐标江苏,从未出现以上情况。

@张咪V5:好好管管快递行业的脏乱差。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将经营压力转到消费者身上,这是不地道的,也违背了合同的契约精神,快递企业没有任何理由“二次收费”。当然,叫停之后,有必要给予优惠政策和激励举措,减轻其营业压力,从而促进末端网点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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