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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5年欠费近8千 冤吗?

近日一则关于手机欠费的消息上了微博热搜。湖北一女子发现名下电信合约机停机5年后仍欠费,而且欠费近8千元。此事一经报道即引发热议,到底是电信公司霸王条款还是用户不守合约,双方各执一词,目前并无定论。(8月19日《中国新闻周刊》)

据黄女士表示,2014年曾在中国电信办理过电信的宽带业务,当时获赠了一张电话卡和一部手,因发现信号不好就不用了,却发现手机号并没有自动销号,一直在扣费。据当地电信营业厅表示,这与办理入网时黄女士参加的是合约机活动有关。协议是2年,中途不用后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从而导致欠费,剩下的费用则是欠费所产生的滞纳金等。

不难理解,上述客户之所以停机5年欠费近8千,是自己“违约”在先。据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黄女士是2014年4月5日办理的189元套餐,当时拿走了一个1895元的手机,用了三个月就送给朋友了。合约机没有履行合约,当然要计费,且手机没有销号就有滞纳金。从这个角度来讲,该客户并不冤。

诚如网友对此事的评论,“正常,你买了一个近2000的合约机,没有掏半分钱机器钱,用了几个月不用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最起码合约期内得交钱。合约期外的三年并没有使用,收费是否合理就需要斟酌。”的确如此。过了合约期,从情理角度来讲,就不应该再继续扣费了。即便扣费,也应该注意欠费停机自动销号的时间段。

据中国电信北京客服称,一般欠费停机三个月的都会自动销号,但如果是合约机则合约未到期不能销号。不管客户用还是不用,都是自动扣费。而对于扣费到何时结束,中国电信北京客服称,直到扣到合约期满。当然,从合约机的本身来讲,基于其“特殊身份”,也应该考虑当时双方所签协议是否有相关规定。

对于客户来件,此事件无疑具有警示意义。一则参与此类活动,切忌一时兴起,看清楚相关协议条款很有必要;二则手机号弃用理当养成销号的良好习惯,正如律师提醒,手机号停用,长时间欠费是很不明智的,除了可能引来不必要的司法诉讼以外,还可能导致个人信用上产生污点,更可能被银行纳入信用体系的“黑名单”,如此就对自己尤为不利。

同样,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讲,一方面有必要提示客户注意的义务,比如,过了合约期如何扣费等,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否则单方面加重客户义务的条款为无效;另一方面即便设定滞纳金,也应遵循国内合同法相关规定,确保其在合理的限额内,不能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差太大,而这也是运营商的道义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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