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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9〕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按照“优先保障、加大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绩效”的原则,始终把教育投入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认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保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助力教育脱贫攻坚。确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积极扩大社会投入。

——政策措施更加完善。2019年,市级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文件,教育经费投入措施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发展、推动改革、推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政策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确保调结构、提效益取得阶段性成果。

——体制机制全面建立。2020年,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分担合理、更为多元的教育经费筹措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划科学、标准支撑、结构合理、更可持续的教育经费使用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更科学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经费管理科学规范。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绩效体系、制度体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提高绩效,2022年,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和教育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高,与教育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建立。

——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认真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预算突出绩效导向,执行加强绩效监控,决算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体现刚性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三)持续保障财政投入。按照《天水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教育领域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按照国家教育标准体系要求,完善并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到2020年,各县区要制定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四)鼓励扩大社会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教师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五)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中期财政规划要充分考虑教育经费需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及时调整超越发展阶段、违背教育规律、不可持续的政策。各级各类学校建设要合理布局,防止出现“空壳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六)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投入。始终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深度贫困县区特别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为彻底摆脱贫困奠定基础。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落实对农村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单独核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七)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实施农村小学小班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振兴乡村教育。继续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有关资金重点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和师生基本生活条件,确保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和消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设施设备标准化、师资配备均衡化、教育质量一体化。切实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一个都不能少。下气力解决城镇“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易地扶贫搬迁入学等突出问题,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2019年秦安县、清水县,2020年武山县、张家川县,分别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目标。

(八)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鼓励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努力让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财政教育经费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推动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完善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落实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统筹实施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省、市、县和校本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统筹,强化政府责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凡未达到要求的县区要限期整改达标,财力较强的县区要加快进度。严格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提高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加强教师周转房建设,提高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水平,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各县区要根据幼儿园规模,创新方式方法,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支持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四、投资突出补齐发展短板

(九)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各县区要加快制定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入退出机制,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进一步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十)支持普通高中发展。各县区要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列入预算,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加快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整合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支持普通高中校舍改扩建、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以及体育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为新高考改革打好基础。设立特色高中建设支持计划,通过向社会组织、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管理创新、学校评估、学科建设等专业服务供给。按照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范围,对普通高中债务中属于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的,可通过发行地方债券置换。

(十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落实并逐步提高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它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机制。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向2所国家和2所省级示范校倾斜,向专业建设符合市场需求和我市特色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的7所市级重点专业学校倾斜,向教育质量高、对口就业率高、办学规模大的职业学校倾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以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重点,支持职业学校改善办学和实习实训条件,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快县区职校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教育服务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十二)加快天水职教园区建设。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按照“新职教园区,新专业集群,新办学模式,新城市名片”的办学定位,着力打造“智慧化、人文化、园林化、时尚化”的现代化职业教育园区。坚持一次征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千方百计保障投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第一阶段建设202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把天水职教园区建设成陇东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和支柱产业急需人才的摇篮。

(十三)全力保障教育脱贫攻坚。围绕“保基本促公平、助脱贫促民生、抓育人促发展”的目标任务,财政教育经费着力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倾斜。聚焦深度贫困县区,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继续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加大统筹力度,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和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坚持控辍保学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精准扶贫户一个都不能少。加强农村边远山区小规模学校建设,确保20条底线达标。切实保障教育脱贫攻坚精准对接、精准脱贫、取得实效。

(十四)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完善资助办法,提高精准水平。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统筹兼顾其他各类困难学生,全面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统筹政府、社会、学校等各种资助项目和资金,实现应助尽助。强化资助育人理念,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发挥学生资助育人功效,做到资助对象精准、手段精准、时效精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十五)加大教育改革投入。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支持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确保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教研活动、教学改革等方面投入,重点加快小规模学校的改革力度,突破质量瓶颈,补齐发展短板,推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与高考综合改革协同推进,统筹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定位,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支持职业学校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现德技并修、工学结合。支持驻市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快急需紧缺专业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支持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资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五、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

(十六)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市、县区政府教育经费统筹权和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明晰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在教育经费使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职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教育部门和学校是教育经费的直接使用者、管理者,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规划事业发展和经费使用,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经费。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国家财政教育投入政策,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依法加强成本监审。人社部门要优先保障学校教职工配备,落实完善教师待遇政策。

(十七)全面建立监管体系。建立事前监审、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健全预算审核机制,加强预算安排事前绩效评估。逐步扩大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范围。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健全经济活动内部控制体系,实施大额资金流动全过程监控,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加强预决算事后监督,各县区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全面推进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和绩效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考核范围。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内部治理。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党政同责同审,实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鼓励探索建立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十八)全面提高使用绩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细化可操作可检查的绩效管理措施办法,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从管理效率、履行职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衡量教育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即时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坚持财政教育资金用到哪里、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加强动态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项目一律削减或取消。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将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政策、编制预算、优化结构、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把每一笔教育经费都用到关键处。

(十九)全面增强管理能力。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切实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本领。建立完善资金分配、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体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支出时效性管理,着力加快财政教育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政策和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全国教育经费信息化管理平台,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信息月报制度和教育经费统计季报制度,实现即时动态监管。完善教育财务管理干部队伍定期培训制度,实现全员轮训,增强专业化管理能力。加强学校财会、审计和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加强学生资助、经费监管、基金会等队伍建设。

六、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等各项任务,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十一)落实工作责任。紧密结合实际,统筹近期、中期、长期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逐项分解任务,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分年度、分步骤落实到位。

(二十二)加强督查问责。市、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力度,县区要定期向市教育、财政和人社等相关部门报送落实情况,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好整改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法律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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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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