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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国字头”,茅台令人醉!

“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失败之后,茅台申请“茅台国宴”商标又被驳回。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茅台国宴”商标注册使用在酒类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对其他同业经营者亦有失公平,法院驳回了茅台集团的诉讼请求。

茅台酒有多牛气,茅台集团对“国字头”商标就有多执着。如果说“国字头”商标是一架风车,茅台集团就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堂·吉诃德”。以“国酒”为例,早在2001年9月,茅台集团就向原工商总局提交了“国酒茅台”商标及图片注册的申请,未获通过。在此后的18年间,茅台集团9次提交相同申请,均以失败而告终。“国宴”也一样,“国宴茅台”从2002年10月开始申请,次年被驳回,从此拉开复审拉锯战,直到今天尘埃落定。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茅台集团对“国字头”之热忱堪称执念。要是你据此认为茅台集团“很傻很天真”,那你就错了。十数年的“国字头”商标申请路,虽说坎坷曲折,终究折戟沉沙,可也为茅台酒赚足了流量和热度。当初想要的今天也都得到了,“国酒”虽无名却有实。别的不说,试想一下,18年前一瓶茅台酒多少钱,今天又是什么价格,就不难理解茅台集团的良苦用心了。

真觉得非“国”字无以配茅台酒地位也好,故意制造话题维持社会热度也好,以今天茅台酒孤独求败之江湖地位,真没必要继续这么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老把戏演多了,容易演砸。老大要有老大的样子,作为白酒行业龙头老大,茅台集团也许应该扪心自问:“酒是拿来喝的,不是拿来炒的”,我做到了吗?通过虚假宣传、饥饿营销等方式推高价格,就不是“酒喝不炒”应有的样子。中秋节前,茅台酒销售公司通过Costco超市上海店,两天投放5吨茅台酒,以1499元/瓶的价格销售。站在消费者角度,这才是茅台酒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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