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热点 > 正文

武汉市委原常委胡洪春被提起公诉(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武汉11月22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日前,湖北省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洪春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洪春利用担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黄陂区区长、黄陂区区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汉市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非法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黄陂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干预司法,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洪春简历

胡洪春,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嘉鱼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任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书记员;

1986年3月任硚口区团委办公室主任;

1989年1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

1991年5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保密局局长、区民营办主任;

1997年4月任武汉市硚口区六角亭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0年7月任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1年10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4年9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援藏任西藏自治区乃东县委书记);

2007年11月任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正局级);

2009年8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

2009年12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1年9月任武汉市黄陂区委书记;

2015年2月任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8年12月任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武汉开发区工委书记、汉南区委书记;

2019年2月起,不再兼任武汉市委统战部部长。

2019年3月,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地方人事报道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更多中央人事任免请见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