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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爱心名义倒卖旧衣物是对爱心的戕害

南宁一对夫妻假借爱心捐赠的名义,在各小区摆放旧衣物回收箱。这些旧衣服未经处理,就以每件5~20元不等的价格倒卖。很多小摊贩进货后,在官塘、玉洞、安吉等多个市场,将衣物倒卖给市民。(12月10日《南国早报》)

当小区出现旧衣物回收箱时,我们都会习惯性地认为,这是公益事业,是在献爱心,理应支持,然而,当我们满心欢喜的地整理出旧衣服,并且想象着哪些受到帮助人脸上的笑容,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可事实却告诉你,你被骗了,你献出的旧衣服却成为别人牟利的工具,也太让人伤心了。

假借爱心名义倒卖旧衣服,的确是一本万利,因为没有成本,别人会很自觉地将旧衣服送过来,你运走就行了,然后可以出售给一些小摊贩,甚至自己也可以去摆摊,一边是旧衣服源源不断,一边是生意特别好,自然让这对夫妻乐此不疲了。可谁受到伤害了?是爱心,是公益,任何人一旦知道真相,会觉得上当受骗了,会很寒心,怎么可以如此利用爱心?怎么可以如此亵渎爱心?

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五条“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市民捐赠衣物前,可查看回收箱上公开的信息是否全面,然后通过民政部指定的“慈善中国网”查询募捐组织是否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及慈善组织的相关信息,也可致电民政部门咨询该慈善组织募捐方案的备案情况。但当我们在捐赠旧衣服时,基本上不会这么“麻烦”,也不会真的去查,总是天真的相信这背后不会有“骗子”。这或许是“骗子”一再出现在旧衣服回收上的主要原因吧。

假借爱心名义倒卖旧衣物的行为相当可恶。旧衣服带有大量病菌或细菌,未经专业方式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就流向小摊小贩,之后又卖给市民,不仅给他人健康和社会公共环境卫生安全造成危害,而且对市场流通管理秩序、市容环境管理秩序带来负面作用,可以说危害极大。根据《慈善法》第一百零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此,各职能部门应该严查这件事,并对此依法进行处罚,可从现实来看,各职能部门对此的“敏感性”不够,一方面事先没有作好充分的监督,并没有周密的监督,从假借爱心名义倒卖旧衣物进展得相当顺利,表明许多环节都“失控”了;另一方面即便是有人举报,对此作出的“反映”也不够迅速,可能有些人认为这是小事情,认为这只是几件旧衣服,反正人家不要了的,但要知道,这是以爱心名义捐出去的,许多人是经过挑选的,因为这是给别人穿的,而不是当作垃圾扔掉的,有的可能自己也没有穿过,当爱心一再被欺骗,可想而知,会有多寒心。唯有严查严罚,才是对爱心的最好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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