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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秀成:多元共治是当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治理模式变革方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苏兰)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编制、首次对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进行总结的《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12日在北京正式对外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先生在发布该报告时表示,经过各方研究,多元共治是当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治理模式变革方向。我国提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领域法治护航、平台自治、社会共治、智慧之治的“四治”理念。

据韩秀成介绍,“四治”理念主要内容包括:依托于法治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完善的平台治理体系是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电商平台、权利人、消费者等各方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便捷高效、多方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初步显现共享共治格局;智慧之治则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驱动治理手段升级,以更精准打击侵权违法行为、更好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

韩秀成表示,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在改变整个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改变了市场资源整体配置的同时,也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由此,促成了电子商务这类新兴业态的诞生与快速发展。刚刚过去的“双十一”购物节活动当天,仅“天猫”平台买卖成交额就达到2684亿元,连续10年实现成交额突破式增长。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具有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模式。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2019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完善电商平台专利侵权判定通知、移除规则。2019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为加强在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配合电子商务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同时持续开展电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及维权援助,加强执法办案力度,积极推动电商领域的创新发展。

电商经济迅猛发展,跨境合作日趋频繁,电商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我们实现政府与平台共治、线上与线下共治,进一步完善电商领域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提高治理效能,从而进一步提高电商经济发展质量,优化电商创新和营商环境。

基于以上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的研究,并形成了《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该报告对年度我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的主要工作总体状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重点对保护工作涉及的主要特点、数据情况、治理困境等问题开展研究分析。

韩秀成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报告认为,在当前,通过不断总结提升治理能力,经过多年实践,我国已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模式,并从法律保护实践、平台自治体系、社会共治格局、技术能力升级等方面总结工作情况及进展。

通过分析发现,基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均制定并发展了一套完整的平台规则体系。平台内经营主体依据各方达成的契约和规则充分自治,平台管理者通过信用评价体系、违规处罚体系、技术数据应用等方式实现平台有效调控和管理,实现平台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高效运转。

报告提出,多元共治是当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治理模式的变革方向,也是治理亮点。政企合作方面,长三角和泛珠三角13省(区、市)也已建立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并依托电商平台的网络交易大数据,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平台及权利人合作方面,阿里巴巴开发的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权利人共建平台”正式上线,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阿里巴巴创设了大众评审机制,目前,参与到大众评审机制的会员将近500万人,累计完成过1亿次纠纷判定。大众评审机制是由普通网民广泛参与的治理模式,与中国强调推动公民的广泛参与建设的社会治理体系不谋而合,同时为创建替代性“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样本,是一种极具创新性社会治理模式的尝试。

韩秀成最后表示,在发展与展望上,报告建议应加强合作与对话、促进创新与升级,通过广泛联合和共同关注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依托日新月异的技术手段、齐心协力的共同治理和日臻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与规则体系,为全球共治提供新方案,为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和新的活力。

据悉,在报告研究编写过程中,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阿里巴巴等各大电商平台企业及高校、科研单位等方面的领导和专家为报告提供了丰富的文件资料及统计数据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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