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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煤矿事故:多次发生瓦斯超限,员工受伤频发

原标题:独家|宜宾煤矿事故:多次发生瓦斯超限,员工受伤频发

2019年12月14日15时26分,川煤集团杉木树煤矿在N24采区边界运输石门发生一起透水事故。新京报记者在今日(15日)早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当班共347人入井,事故发生后,329人安全出井。

截至15日8时,事故造成4人遇难、14人失联。事故发生后,包括芙蓉集团公司救护队在内的11支救援队共190余人赶赴现场救援。川煤集团启动安全生产预案一级响应程序。

新京报记者探访现场、梳理资料发现,事发煤矿从今年4月起每月均有瓦斯超限记录,员工作业受伤频发,此前也多次发生致死安全事故。

杉木树煤矿内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楼前值守。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向人员被困区域输送压缩空气救援

今日凌晨,新京报记者在杉木树煤矿现场看到,矿井入口外已拉起警戒线,有身穿黑色制服的警务人员成列值守,有救援人员头戴探照灯,分批次进出煤矿救援。煤矿办公楼前,停放多辆救护车及消防车。

杉木树煤矿办公楼一间会议室内,多名失联人员的家属正焦急等待。其中一位失联人员家属表示,“没有新的伤亡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15日10时许,应急管理部官网发布消息称,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视频连线四川应急、煤监、消防和救援现场,“要求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确保救援人员安全,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尽快核清人数,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追究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救援工作尚在进行。川煤集团芙蓉公司副总经理谢家鹏介绍,目前,已进一步确定人员被困区域,对已掌握的突水点,采取封堵、引导疏排、截流等措施,防止被困区域水位上涨。

此外,救援人员调运16台不同型号的潜水泵,对人员被困区域抽水排水,并利用管道向该区域输送压缩空气,“努力保障人员被困区域氧气充足”。

按救援计划,井下准备使用千米钻机,向人员被困区域打钻施救。救援人员分为4个救援梯队,轮流进行巷道清淤,打通救援通道。

今日上午,多台潜水泵已运抵现场。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工程师王雄告诉新京报记者,其中一台潜水泵的抽水量是每小时550立方,扬程 306米,“要看井下运输情况与运输条件,预估5小时装好投入到工作中。”

预备进场的国家矿山救援芙蓉队员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4月起每月均有瓦斯超限记录

杉木树煤矿的安全方面存多处隐患。 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该煤矿的轻重伤档案显示,仅11月该煤矿就有3人在工作中轻伤。

新京报探访杉木树煤矿的调度室发现,该煤矿从今年4月开始的档案中,每月都有瓦斯超限记录。如11月4日,一天之内发生三次瓦斯超限,分别为1%,0.5%,1.5%。

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内部处理报告显示, 11月5日,杉木树煤矿曾发生过一次瓦斯超限三级报警事故。处理报告显示,当时四川省应急厅、宜宾市应急局及专家8人对此次事故开展调查。最终决定对煤矿处罚15万元,对矿班子成员处罚1万元,机电矿长处罚3000元。机电队电工班受到集体处罚,9位相关人员被罚款、警告、调岗、撤职等。

类似情况并不罕见。公开报道显示,今年4月17日,国家煤监局检查组对杉木树煤矿检查过程中,测出该煤矿一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内瓦斯浓度高达5%,处于爆炸界限,检查组立即要求断电,迅速撤出人员。该事故造成26人涉险。

事后调查组了解到,在该涉险事故中,工作面两次向调度室汇报,矿上都未作处置,也未撤人,还安排检查组下午下井。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文件显示,受此次涉险事故及地震影响,杉木树煤矿停产了47天。公开通报显示,该涉险事故被认定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2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4名责任人被行政撤职。

同属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新维煤矿,今年4月17日,检查组同样发现瓦斯超限频繁断电,调度主任不作记录、不作处理等问题20余项,该公司受此及地震影响,共停产35天。

事故新闻通气会会现场。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涉事煤矿多次发生安全事故致人死亡

杉木树煤矿所属的芙蓉实业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前身是芙蓉矿务局,为原煤炭部所属国有重点大二型煤炭生产企业。2001年,芙蓉矿务局整体改制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8月,芙蓉实业公司成为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6年底,该公司在册员工约8000人,资产总额60亿元。

新京报记者检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杉木树煤矿位于宜宾市珙县巡场镇,于2015年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袁修竹,经营范围为销售、生产煤炭、矿副产品等。12月15日凌晨,新京报记者探访杉木树煤矿。办公楼内的公示栏显示,袁修竹现为矿长、党委副书记,主持杉木树煤矿的行政工作。

公开报道显示,杉木树煤矿此前多次发生安全生产死伤事故,且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2013年7月22日,杉木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次日凌晨,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造成正在排放瓦斯的7名救护队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46万元。之后,珙县人民检察院以犯滥用职权罪,起诉杉木树煤矿事故当天的地面值班领导、副总经理李子全,珙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1日,判定被告人李子全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4年,该煤矿井下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也因此遭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该矿因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规定,被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南监察分局行政处罚。

2017年,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南监察分局又对杉木树煤矿处以罚款32.8万元,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同年7月,该煤矿又被珙县环境保护局处以4.5万元的环保处罚。

涉事企业在会议室内悬挂安全生产的表彰。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曾获评集团“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12月15日,新京报记者探访看到,杉木树煤矿周边悬挂了许多关于安全生产的宣传牌。在宣传牌上,它自称“一流的管理和技术团队,一流的安全文化矿井,一流的安全高效企业”,且评选出“年度十大安全标兵”,在墙上张贴他们的大幅人像。

办公楼内也不乏类似宣传,据张贴内容,该煤矿获评芙蓉集团2018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先进单位”“年度安全协管先进集体”“安全生产1541天表彰”等。

办公楼内的公示栏显示,2018年,该矿共评选出安全星级员工11888人次,发放安全奖励400万元。此外,还建立了矿领导每月巡查隐患制度。如10月份,他们就巡查出60条安全隐患。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事故发生前两天的12月12日,川煤芙蓉公司官网还发布文章称,“杉木树煤矿‘五个持续’吹响全年安全最后一公里冲锋号”。

文中提到,连日来,杉木树煤矿“强化现场管理,狠抓隐患排查……吹响全年安全最后一公里的冲锋号,打响矿井安全生产‘保卫战’”。其主要措施,包括“持续强化安全宣讲”“持续强化规范操作”“持续强化安全监督”“持续强化现场管控”“持续强化群防群治”。

此外,新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一份《杉木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表》显示,自今年2月起,该煤矿多次发生员工人身伤害意外事件。

记者获得的一份杉木树煤矿《调度原始记录》也显示,表中,不同月份登记有员工的受伤记录。如9月21日的《调度原始记录》写道,当日5时18分,“采二队员工陈明华在抬平板车时,不慎摔倒,右腿小腿被平板车车轮挤压,有伤口和少量出血。”

另一份《人身(轻重伤)事故记录》则记载,4月9日,运输队辅助工罗某某左脚二指第一节被道杆压伤,造成脚趾骨折。10月14日,运输队跟车员罗某“作业时摔了一跤,碰到矿车上,无外伤,感觉肚子痛,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潘闻博 朱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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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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