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评论 > 正文

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是多赢之举

5月24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的难点是消费维权。要补齐短板,就需要创新维权机制,走监管的群众路线。政府建立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诉信息晒出来,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5月24日《北京青年报》)

葛优有句经典广告词:“进饭馆,哪家人多我进哪家,我相信群众”。汲取借鉴其他消费者意见,确实有助于我们货比三家,规避消费风险。现在网上购物,许多消费者都习惯先浏览商品的评价记录,主动远离差评多的商家。相比之下,线下消费缺少这样一个平台,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消费体验无法共享,从而给了商家“割韭菜”的机会。一些商家压根不在乎有没有“回头客”,靠“一锤子买卖”就能赚得盆满钵满。信息不对称,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剧消费风险的积累,而且容易滋生商家的投机心理,不利于诚信意识培养。

消费投诉公示,则是打造一个政务版的“电子平台”,及时晒出各商家的“投诉率”。2016年,原国家工商总局曾选取上海、重庆、江西三地开展为期一年的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如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加大力度全面推行消费投诉公示,拓展线上线下公示渠道,聚焦投诉集中企业以及多发易发的问题。这对于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和规范市场发展是多赢之举。

首先,有助于消费者个体维权。一直以来,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成为横亘在消费者维权道路上的三座大山。费时费力不说,有时候“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商家会想方设法推诿扯皮,大念拖字诀,刁难消费者。实行“消费投诉公示”后,商家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消费者,而是14亿消费者的雪亮眼睛。再想“捂盖子”是不可能的了。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势必会主动退货赔偿,该解释说明的做好沟通,从而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代。

其次,有助于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正如甘霖副局长所言,过去解决消费投诉主要靠政府的“三板斧”,监管、执法加调解,说来说去还是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的“二人转”。引入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后,“二人转”就变成了“三人行”,广大消费者参与进来,得以补齐社会共治不足的这个短板。一方面,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对于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能够起到有力的监督作用。同时,信息资源的共享,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试错成本,减少“入坑”概率,让老百姓消费得更放心、更舒心。

此外,有助于市场良币驱逐劣币。过去信息混沌状态下,消费犹如“隔布袋买猫”,诚信商家难以赢得信任,少数无良商家也能蒙混过关。有了消费投诉公示后,红榜黑榜一目了然,投诉量少、解决速度快、满意度高的商家可以迅速脱颖而出,投诉集中、负面缠身、口碑不佳的商家自然步履维艰。阳光是最好的净化剂,当消费变得公开透明,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将倒逼市场优胜劣汰,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