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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信披违规 未名医药董事长潘爱华等受公开谴责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8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日前,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对此,深交所对未名医药及其董事长潘爱华等多名高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大违规 ”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称,2019年12月31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集团”)于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通过直接或与第三方往来等形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名集团累计占用资金9.22亿元,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下简称“净资产”)的33.38%,日最高占用额5.07亿元,占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6%。截止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 5.07 亿元,利息为5,435.67万元。

2019年12月31日,未名医药披露未名集团以其所持有的4项药品技术和吉林未名天人中药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未名”)100%股权抵偿未名集团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及利息合计5.61亿元,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上述以资抵债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名医药未按规定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1月18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公告》,称未名集团用于抵债的吉林未名100%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为18.13亿元,而未名医药在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中对吉林未名净资产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净资产为1,149.34万元。未名医药披露的吉林未名净资产前后不一致且差异巨大,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深交所表示,未名医药、未名集团、未名医药董事长潘爱华、未名医药总经理丁学国、未名医药财务总监赖闻博、未名医药时任财务总监方言、未名医药董秘书王立君违法《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多项规定,对其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年报逾期,多次收关注函

据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未名医药是未名集团控股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众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经重大资产重组“原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成,重点发展药物制造、新药研发、产品配送三大系统。据同花顺,5月14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亏损62,820,716.49元,同比下降385.98%,2020年经营形势仍然较严峻。

然而,据媒体报道,按2019年12月31日收盘价7.24元/股计算,截至6月3日盘中最高价34.10元/股,未名医药年内最高涨幅达到371%。

据悉,截至目前,未名医药尚未发布2019年年报。而未名医药日前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1亿元,同比下降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5.45万元,同比增长139.87%,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为上年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本报告期无此因素影响。

对此,深交所发布关注函表示,请未名医药结合内外部市场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较高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此外,未名医药表示将原定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至2020年6月24日披露。为此,4月27日,深交所对其发出关注函,请未名医药认真核实并说明上述无法按期披露年报的原因是否属实,是否确受疫情影响,是否存在因参股公司失控拖延披露年度报告的情形,并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8年11月28日,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未名医药被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于2018年12月19日移出。

控股股东未名集团陷债务危机 股权被拍卖

天眼查显示,未名集团是北京大学三大产业集团之一,主要从事生物产业的发展和生物经济体系的建立,重点投资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和生物服务三大领域。经营的主要产品有: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甲肝灭活疫苗、流感裂解疫苗等。然而,今年以来,未名医药控股股东未名集团却不断陷入债务危机。

据和讯网报道,5月28日,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信息显示,未名医药控股股东未名集团所持有的未名医药2,318,572股无限售流通股已成功拍出,最终被自然人史晓雯拍得,成交价为5,175.7万元。据了解,此次起拍价3,607.6万,保证金300万元。根据计算可以得知此次成交价每股约为22.32元,较28日收盘价25.29元打了约9折。而此次冻结的股份遭到法院的拍卖,或意味着未名集团的资产处置已开始进入了新的阶段。

两天后,5月30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经查询证实,控股股东未名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深圳三道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未名医药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截止5月30日,未名集团持有未名医药股份 176,359,377股,占股份总数的 26.73%,其所持有未名医药股份累计被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176,359,37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未名医药总股本的26.73%。经询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名集团及深圳三道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系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合同纠纷一案,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所致。

另据《中国经营报》报道,2月6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则公告显示,因借款合同纠纷,未名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未名天人中药有限公司、江苏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分别被长城国融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合计约1.1亿元,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未名集团及实控人潘爱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未名集团、未名医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潘爱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潘爱华曾多次被下发限制消费令。譬如2019年4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下限制消费令至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因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03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未名集团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潘爱华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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