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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调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图|简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福州8月4日综合报道 据“新福建”客户端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常委。中共福建省委研究并报请中央政法委同意,罗东川同志任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罗东川,1965年10月生,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等职,2017年调新疆,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8年回京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生,重庆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1982.09-1986.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8-1988.05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05-1993.0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其间:1988.08-1991.07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3.04-1993.07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3.07-1995.05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5-1995.0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1995.06-2000.06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2000.06-2000.1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

2000.12-200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2003.12-2004.06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三庭副庭长

2004.06-2009.08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09-2004.07北京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9-2005.01中央党校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8-2012.03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03-2013.06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3.06-2013.07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政治部副主任

2013.07-2013.12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13.12-2015.07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

2015.07-2017.04 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4-2018.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8.01-2018.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07-2018.08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2018.08-2018.09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8.09-2018.12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2018.12-2020.07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分党组书记、庭长、二级大法官

2020.07-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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