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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证券被河南财政厅“拉黑” 未足额缴纳债券发行款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 9月21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称,由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未履约足额缴纳河南省政府债券发行款,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取消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356 .31亿元。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10.2亿元,中标3.75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等制度规定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债〔2020〕42号),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决定解除河南省财政厅与渤海证券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9月22日,河南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这是全国首例”,其他投标机构均足额缴纳发行款。对于渤海证券已缴纳的0.3亿元,上述工作人员称:“交的钱是正常确权,我们会按照合同给予相应的承销费。”其还称:“目前渤海证券没有给我们回应,(违约)原因不清楚。” 

渤海证券第一大股东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96%),其股东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财报显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9月总资产2716亿元,总负债203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4.77%。有媒体报道称,天津市近日邀请辖内多家金融机构参与座谈会,讨论如何支持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场座谈会的背景是,该公司10月将有百亿元债务到期,需要金融机构继续提供资金支持。 

今年6月,中诚信国际维持渤海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诚信国际肯定了渤海证券经纪业务和投行业务具有地缘优势、经营和决策较为灵活、自营投资业务贡献度提升;同时,中诚信国际关注到,公司经纪业务整体竞争力不强、转型效果有待观察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中诚信国际认为,渤海证券信用水平在未来12~18个月内将保持稳定。 

据中证报报道,渤海证券相关负责人9月23日早间回应称,渤海证券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系该公司投行债券承销岗位员工杨某未勤勉尽责,与发标方和意向投资人信息沟通不充分,未能及时全面掌握中标信息,直到9月11日傍晚才知悉第35至38期中标情况,错过缴纳该标段中标资金时机。该负责人表示,事后,渤海证券曾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希望补缴中标资金,但最终未能成功,导致意向投资人的资金未能缴纳。 

以下为原文: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财债[2020]47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的通知 

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356.31亿元。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10.2亿元,中标3.75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等制度规定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债〔202042号),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我厅决定解除河南省财政厅与渤海证券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特此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年9月14日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豫财债[2020]48号) 

关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履约足额缴纳河南省政府债券发行款的公告  

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356 .31亿元。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10.2亿元,中标3.75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等制度规定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债〔2020〕42号),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我厅决定解除河南省财政厅与渤海证券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特此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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