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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农业保险兴安支公司违法遭罚 编制虚假资料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公布的内蒙古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银保监罚决字〔2020〕21号)显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农业保险”)兴安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银保监局对安华农业保险兴安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安华农业保险成立于2004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5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马晓东为法定代表人。大股东为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02%。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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