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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特生物收监管工作函 督促民生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9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的监管措施显示,洁特生物(688026.SH)收到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督促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洁特生物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处理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  

洁特生物今年1月22日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6.49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李东茂、蓝天。 

据上市公告书,洁特生物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4.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3284.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9亿元。发行费用中,民生证券获得承销和保荐费用 1944.58万元。 

8月29日,洁特生物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民生证券作为洁特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年上半年,民生证券持续督导工作涉及17项工作内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为无。2020年1-6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4亿元。 

2020年1-6月,洁特生物实现营业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184.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增长352.6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344.01万元,同比增长3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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