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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安金控非法买卖外汇遭处罚 大股东为永利集团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外管检[2020]78号)显示,贵州永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安金控”)存在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给予起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资料显示,永安金控是一家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成立于2015年3月20日,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5.00%;第二大股东为深圳瀚德互联网科技实验室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00%;第三大股东为杭州杭锋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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