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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友支付安徽分公司违法遭罚 第一大股东为达华智能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合银)罚字〔2016〕11号)显示,上海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规从事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将银行卡交易处理接口向未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机构开放,未自主完成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未自主将资金清算至特约商户结算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法对其罚款3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上海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2日。上海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30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达华智能”,002512.SZ)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0%。达华智能成立于1993年8月10日,注册资本11.45亿元,于2010年12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蔡小如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58亿股,持股比例22.5%。

达华智能年报显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卡友支付股权转让给南京铭朋,卡友支付100%股权作价人民币7.38亿元。2018年3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南京铭朋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共计3.46亿元。南京铭朋就上述事项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本次仲裁。现双方就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和解的方式解决该仲裁事项,并就卡友支付后续股权收购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签署和解及补充协议的公告》显示,达华智能、蔡小如按协议约定,共同且连带地向南京铭朋支付和解款项总计人民币3.88亿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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