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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临门支付山西分公司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并银罚字〔2016〕第5号)显示,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016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该分公司罚款20万元。 

同时,王家齐(时任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王家齐罚款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19日,注册资本1亿元,于2017年6月13日更名为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上海德丰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德丰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则为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为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47.94%。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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