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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农村轻伤害案 甘谷公安给你说“法”

典型农村轻伤害案 甘谷公安给你

2020年7月份以来,甘谷县武家河乡发生三起典型农村轻伤害案,一时成为村民茶余饭后的话题。案件发生后,甘谷县公安局武家河派出所迅速完成调查取证,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辖区治安秩序。

案例一2020年7月,张某家在翻建宅基地时,邻居刘某认为张某在修筑围墙时霸占了自家的地埂,随即寻找至张某家讨要说法与张某发生争吵,刘某将张某腹部踢了一脚,张某退后一步腰部靠至墙上,造成张某2根肋骨骨裂,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属轻伤二级,刘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例二、2020年9月,陈某在自家地里干农活,邻居张某因纠纷寻找至陈某处讨要说法,二人发生争吵,继而撕扯对方倒地翻滚,陈某对张某跪压腹部致其3根肋骨骨裂,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损伤属轻伤一级,陈某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案例三、2020年11月,石姓弟兄二人因巷道内堆放柴草发生争吵,石某甲将石某乙头部数拳打倒后朝其屁股部位踏了两脚,致石某乙两根肋骨骨裂,后经司法鉴定,石某乙损伤属轻伤二级。石某甲事后积极配合并赔偿医药费等五万元,但石某甲行为依然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甘谷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法律链接——关于伤害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后果: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被害人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等民事赔偿;三、刑事案底伴随终生直接影响儿孙服兵役、公务员等重要岗位政审。

     公安机关提醒:群众在处理邻里纠纷时,不能盲目求成,要思前想后,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有方法、有步骤的解决问题。一、寻求村委村书记,驻村干部帮助调处,不与当事人发生正面冲突;二、寻求当事人亲戚朋友的帮助;三、通过发短信、写信的方式阐明自己的观点。树立远亲不如近邻的观点,遇事要朝前看,莫要斤斤计较算老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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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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