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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通支付违法遭罚57万 副总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日前报送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政处罚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21〕第03号)显示,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其处57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字〔2021〕第04号)显示,吕岩巍(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存在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其处5万元罚款。

西安长安通官网显示,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原名西安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8日,系由西安市政府特许经营西安市城市一卡通IC卡制作、发售、结算及系统投资、建设和管理,并授权独家拥有西安市城市建设事业IC卡密钥的管理和使用权。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股东由西安城投集团携其下属9家企业及西安市自来水公司、西安地铁公司等12家法人单位共同组成。2018年10月公司更名为“西安长安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吕岩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直接持股40%,总计持股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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