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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下,也要保护好劳动者权益

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的同时,相关涉疫情劳动关系问题与日俱增。记者梳理发现,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普遍集中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长、假期和工伤等方面。于劳动者来说,他们担忧企业借疫情为由随意克扣工资、安排加班、冲抵年休假等,而对于企业来说,在疫情防控期间,也确实存在一定程度资金周转、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困难。(8月11日《劳动报》)

疫情之下,是对劳资双方的直接考验。以媒体报道的这些现象为例,单位要求外地返沪职工居家隔离,这期间工资怎么算?在出差地被隔离,单位能否以年休假冲抵?企业要求职工补足因疫情“欠”下的工时,合理吗?确诊新冠肺炎的职工在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发?等等。可以说,这些问题若解决不好,不仅会侵害劳动者权益,更会影响和谐劳动关系。

诚如媒体指出,疫情当下,劳资双方应互相理解,同力协契、共克时艰,方能将疫情带来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事实上,确如其言。进一步来理解,疫情之下劳资双方唯有依法行事,才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而且,在疫情面前更需要劳资双方多些担当意识,共克时艰。

通过具体案例来看,职工面对不得已而进行的“居家隔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由医疗机构或政府部门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也就可见,对于隔离期的劳动者,相关权益有着法律保障。

还如,职工出差被感染,属于工伤吗?据律师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对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规定。因为工作原因感染新冠肺炎的,则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出差地特殊的工作环境,感染与工作原因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一般会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些,劳资双方应该有明确的认识。

上述可见,因涉疫情产生的劳动关系问题,关键是劳资双方懂法、依法。尤其是,劳动者应该自觉学习劳动相关法规,以此提升自身的依法维权能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讲,既要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更应该多些人性化,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这也是对事业发展的负责。

同时,各级工会组织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比如疫情期间,各级工会要下沉一线主动作为,指导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搭建劳资沟通协商平台,这也能够让劳动者心里面有底。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也应该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多施力,对于职工反映的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经查证属实要依法处理,切实保护好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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