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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大悦春风里延期交付业主想退房 开发商称退不了

市民李先生在即墨大悦春风里购买了一套公寓,这说好的五月底交付,结果现在八月份了,还没有交房的动向。李先生是等不及了,觉得是对方违约在先,就要求把房子退掉,可是过程简直是一波三折。

李先生说,“房子是今天6月份在中粮大悦城买的公寓,31.70平米,总价是25万6,全款,交房的事件是2021年5月31日,现在延期交付了。合同里约定的是如果到了交付期60日还没有交付的话,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还要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我不要了,把房款退了就行了,对方说退不了,没办法,你愿意起诉就起诉吧”。

对此,中粮大悦春风里售楼处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不代表公司讲解任何东西,如果他想退,就走其他程序就可以,开发商不在这边,我们是延期交付了,延期交付没有具体的时间”。

随后该工作人员以“不接受采访”婉拒了记者的进一步询问。

大悦春风里售楼处工作人员对于李先生的退房诉求没有正面回复,也拒绝提供开发商的联系方式,记者查到了购房合同上建设单位——青岛智悦置地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并来到了这里,看看能不能联系上开发商的相关负责人。

工作人员称,“开发商不在这儿,这里是职能部门,财务部门,开发商在哪儿不清楚”。

记者询问李先生了解到开发商延期是因为什么原因?

李先生说,“开发商的说法是因为疫情原因延期,但是这个责任也不能一直让我承担”。

虽然没有联系上开发商的人,但如果确实像李先生说的这样,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延期,那么李先生可以要求退房吗?

律师认为,李先生和开发商签订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李先生支付了相应价款,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该严格遵守,不得违约,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解除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

在本案中,李先生因为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延期,要求退房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开发商有证据证明,确实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比如因疫情原因导致的政府指导延期的话,李先生不能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开发商在发生疫情的时候,应该及时通知李先生,告知其工程可能延期,并且在不可抗力排除后,应当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律师建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李先生确实认为开发商存在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建议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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