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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宝闰通汇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5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汇检罚〔2021〕7号)显示,浙江宝闰通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三门峡市中心支局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52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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