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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房租年涨幅不超5%”惠及更多租房人

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其中要求,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防止城市大拆大建有着多重考量,其中之一便是保障市民的居住权益。“大拆”往往会拆掉不少老旧小区的租赁住房,让租房人群面临租房贵、租房难等问题;而“大建”未必能为租房人群提供地段、价格合适的租赁房源。因此,要防止大拆大建加剧租房市场矛盾。

上述通知要求,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这份善意值得点赞。为确保租房人群“租得起”,上述通知还专门划出了城市房租年度涨幅的“红线”,即不超过5%。犹记得,2010年,曾有住建部专家表示,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每次房租上涨幅度不得超过3%”,但这只是建议。2018年,深圳曾在部分公寓项目试点“年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此次,住建部门正式发文予以明确,足见其中的决心和力度。

首先,“5%”的房租年涨幅上限,对于稳定城市住房租金水平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如果城市房租年涨幅没有超过5%,即意味着是在合理水平范围内。如果越过了这条“红线”,就需要有形之手进行干预,比如,查明租金过快上涨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进行治理,稳定住房租金。

其次,这条“红线”对于房东、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也有参考价值。如果年租金涨幅超过5%,不仅租房人不会接受,而且有可能引起有关部门注意和调控,这应该是“房东”不愿看到的。对房屋租赁企业来说,超越“红线”也可能要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再有,这条“红线”有望为相关法规提供标准和支撑。比如,去年住建部发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不久前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当租金快速上涨时,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如今看来,“5%”的住房租金年涨幅上限,或可为相关立法和规定提供关键参考和依据。

住房租金水平,关乎广大租房人群的生活负担、生活质量和居住权益。为城市房租涨幅划出“红线”,具有不小的民生保障内涵。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把这个“红线”作为监督、落实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标尺之一,更好地维护、保障房屋租赁市场的秩序,进而惠及更多租房人群。住建部门也不妨把这一“红线”作为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保障责任的一种参考工具,对未严格落实该标准的地方进行约谈乃至问责,让“5%”成为“长牙齿”的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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