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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高尚的职业不在于名称好听

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倡导媒体不使用“农民工”等语言,深圳人社局回应称,目前,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在报道中仍使用“农民工”表述。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采纳了“农民工”表述。“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中央主要媒体报道,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9月22日澎湃新闻)

关于“农民工”这一称谓是否存在歧视性,此前已有争议。一些声音认为,“农民工”这一称呼存有歧视,不合时宜,应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此称谓,统一称“工人”;也有声音表示,“农民工”一词本身并没有必然的歧视性色彩。在争议之下,像深圳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一样,有的地方将“农民工”改称为“新产业工人”或“新生代产业工人”,这样听起来似乎高大上了许多。

事实上,“农民工”只是一个代称,指的是从农村进入城市,以替雇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还没完全废除之下,似乎仍有必要以“农民工”来界定这一社会群体。尽管如今许多地方,“农民”普遍变成“居民”,但各项配套政策尚未有效跟进与落实,依附在户口性质上的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别待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是“农民工”称谓一时难以消除的根源。

将“农民工”改称为“新产业工人”或“新生代产业工人”,反而不容易让人明白这些称呼指代哪个群体。更何况,改变称呼未必就能表达出足够的尊重和敬意。不少进城务工人员表示,“农民工”就是“农民工”,既是农民又是工人,很贴切;劳动不分高低贵贱,自己凭劳动挣钱,并不比其他人低一等,叫什么名称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能否享受到一定的权益,能否得到人们的尊重,能不能按时拿到工资等。

如果说,我们对农民工仍有歧视,那也不是一个称谓造成的。他们遭受歧视的根本原因是生存与发展问题。正如有识之士指出的,不少农民工在城市里工作多年,却没能成为真正的市民,不能在城市里安居乐业。有人甚至不客气地指出,一些城市只想利用农民工的劳动力,却不愿为他们转成市民付出成本。当农民工的薪资待遇、生活环境、子女教育、社会帮扶等,不能让社会及农民工自己认可,又怎么可能让他们不会有被歧视之感。

真正高尚的职业不在于名称好听,而在于社会及从业者本身的认可。所以,深圳方面表示,会大力宣传来深建设者作出的突出贡献,深入挖掘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典型,展现他们的良好精神面貌和工作风采,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来深建设者群体,提高职业尊荣感,展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这是必须的。当然还要对农民工打造各项配套政策,提高其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待遇,保障他们在城市的生存与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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