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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煽动被治安处罚!甘肃公布两起疫情期典型案例

在11月1日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李明介绍,自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各级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对妨害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对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置,截至目前,已依法办理涉疫情行政案件116起,刑事案件11起。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1年10月22日,兰州网民何某某在抖音散布“兰州暂时7天内不转码,将根据大规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研判再确定”的谣言信息,引发大量转发和猜测,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何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二:2021年10月23日8时许,陇南成县某超市经理王某某以促销为目的,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条多名群众准备冲进超市入口抢购特价蔬菜的抖音视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予以治安处罚。(总台记者 焦健 柴世文 王鹏 杨青博 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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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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