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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地财政出资为所有居民购买巨灾保险

河南一地财政出资为所有居民购买巨灾保险   

6月30日,新乡市在全省率先与保险机构签订巨灾保险保单,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出资2600余万元,为全市625万居民全额购买巨灾保险,对重大灾害遭受损失的,保险机构将给予基本经济补偿。 此次承接新乡市巨灾保险的,是以中国人保财险为首席承保人的7家保险机构组成的共保体,保障范围包括因暴雨、洪涝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水库溃坝、内涝(含客水)等次生灾害,造成人身死亡(失踪)或住房倒损的。 一旦灾害发生,达到触发条件后,保险机构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受灾群众进行赔偿。新乡市区域内所有人口(含流动人口)发生死亡(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10万元;居民住宅倒损的,根据房屋结构和受损程度,每间房屋最高可获赔6000元,每户最高可获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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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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