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关注 > 正文

男子将猥亵女儿者打至轻伤二级,未被检察院起诉

男子将猥亵女儿者打至轻伤二级,未被检察院起诉   

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甲得知女儿被猥亵后,将猥亵者打至轻伤二级。

3月7日,白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向白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责任编辑:王兰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