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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建议成立“张桂梅学院”?相关学校回复

网友建议成立“张桂梅学院”?相关学校回复

近日,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的一则建议,引发广泛关注。

该网友建议:在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张桂梅学院”,由张桂梅担任名誉校长。

7月29日,云南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回复称高度重视(此建议),已及时将网友的意见建议转请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参阅研究。

据了解,张桂梅曾就读于丽江教育学院(现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据天目新闻消息,8月8日,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知悉相关事宜,但鉴于多方斟酌,暂不考虑采纳网友的提议。

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还介绍:

‍一直以来,学校都把张桂梅的精神作为核心内容,深入推进张桂梅事迹的宣传教育和张桂梅思政课程体系,“学校一直和我们的校友张桂梅老师保持着密切联系,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也针对张桂梅精神设置了一系列研究课题并开展学习张桂梅精神的活动。”

若要采纳并推进该项提议,其中涉及到多方因素,包括征求张桂梅本人的同意和建议。最终经校方多部门多方面考量,暂不采纳。

建议广医更名南山医科大学?

广东省教育厅答复

中国青年报注意到,这并非首个以个人姓名命名高校的建议。

此前,针对李楚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助力创“双一流”大学将广州医科大学更名为(广州)南山医科大学的建议,广东省教育厅表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8月印发的《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中“高等学校名称,……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但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在学校名称中使用对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捐赠者姓名或名称”和“高等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依法保护承载学校历史与声誉的校名无形资产,保持名称稳定,原则上同层次更名间隔期至少10年”等有关规定,教育部不提倡高校以个人姓名命名,且高校更名时间需间隔至少10年。

经与高校及广州市人民政府沟通,均认为暂时没有更名条件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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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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