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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民主与法治融合 奏响乡村振兴曲

天水市:民主与法治融合 奏响乡村振兴曲

新天水记者 宗禾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天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普法宣传为抓手,以法律服务为重点,以民主法治创建为契机,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月”“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实指导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治结合,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印制《乡村振兴促进法》3万余册。通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月”,组织市县、乡村各层级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活动、一次学习培训、一次普法宣讲、一次政策宣传、一次学法测试。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大力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率,增强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印发的《天水市加强法治乡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优势,着眼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法律需求,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加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市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2612个,实现了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今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700多场次,法律咨询18000多人次,进一步推进了农村、社区居民法治素养。

夯实农村法治阵地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乡村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结合“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律明白人培养,将乡村振兴促进法融入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带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在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省级示范村中,培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6个,用法治助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69个。

加大基层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全市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力度,印发《全市2022年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明确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责、培养方式和管理措施,将法律明白人培养纳入“八五”普法考核指标体系和乡村治理工作表彰范围,与法治建设同部署、同督导、同考核。组织参加甘肃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和考试,熟悉掌握相关理论政策和乡村振兴相关法律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培养法律明白人6300余名,实现了每个村2至3名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目标。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法律明白人数据库,适时调整增补人员,不断优化法律明白人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力争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带领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下一步天水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等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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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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