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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改革:1.2万亿资金沉睡 专家曾称这钱不是职工自己的

原标题:医保个人账户改革:1.2万亿资金沉睡 专家曾称这钱不是职工自己的

资料图

近期,武汉等多地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改革落地实施。不少参保人发现自己个人账户里划入的资金减少了,这引发了不少人的疑惑与关注。今天,有媒体透露“至少一半专家建议直接取消个人账户”,再次将医保个人账户改革的舆论热度推向新的高潮。

回顾历史,关照现实,展望未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如何变化?让我们梳理一下。

1998年设立职工基本医保制度

职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1.8%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下称《决定》)标志着我国职工医保制度正式建立,实施了40多年的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终结。

《决定》采取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筹资机制,其中单位费率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单位与个人缴费责任分担比例约为3:1。

具体而言,就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普通门诊和购药费用。单位缴费的另一部分形成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职工住院费用。

《决定》将单位缴费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最终确定为30%左右,也就是职工工资的1.8%,在这个文件之前的几年,有试点文件还曾提出单位缴费部分划到个人账户不低于50%。

个人账户现状

1.2万亿元资金“沉睡”

《2021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当期结存2542.77亿元,累计结存(含生育保险)17685.74亿元。2021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当期结存1713.61亿元,累计结存11753.98亿元。据此测算,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占到职工医保基金总量(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40%。

数据显示,自2012年以来的十年,个人账户每年基金结余的平均增长率在15%左右,基金年平均结余在1006.33亿元左右,近2年的年节余更是在1500亿以上。

因此,目前个人账户累计结存额约1.2万亿,占职工医保基金的40%,这部分资金处在“沉睡”状态。

为何改革个人账户?

专家:公平性很弱,年轻人账户大量结余,老年人钱不够用

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之所以要改革,根据众多专家对媒体的分析,是因为医保个人账户已经难以满足“保健康”需要。一方面是约1.2万亿元个人账户资金“沉睡”,另一方面则是大量老年人个人账户资金不够用,参保人群得不到更好的保障。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第一财经表示,职工基本医保制度运行20多年后,个人账户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公平性很弱”,“年轻人和身体好的,个人账户中存了大量结余,但身体不好或是有慢性病的老年人,个人账户的钱是不够的。”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表示,医保个人账户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希望参保人通过长期积累实现门诊费用的风险分担,即年轻时向个人账户多缴费、少消费,年老后不缴费,医保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但这个初衷在实践中未能很好实现:参保人都是趋于短视的,个人账户中积累了大量资金,引发了较高的道德风险,不仅让监管工作压力倍增,而且也不符合医疗保险‘保大不保小’的原则,因此医保实践中对个人账户诟病较多,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寻求账户的改革方案。”

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表示,随着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个人账户风险自担、自我保障门诊费用的方式,已越来越难以满足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三个不适应”,即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不适应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

门诊共济制度政策咨询

过半专家建议直接取消个人账户

一位参与门诊共济制度政策咨询的专家透露,医保个人账户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存在的“先天缺陷”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医疗保障的形势,这是医保界的共识。在门诊共济改革政策讨论的时候,至少有一半专家建议直接取消个人账户,将全部资金用于建立门诊统筹,但考虑到社会的接受度,最终文件采取了当前这个过渡性的方案。

虽然以门诊统筹来替代不完美的个人账户是改革的大方向,但专家们均认为,按照“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国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会取消。

专家称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职工自己的?

官方重申: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近期,众多参保人热议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改革时,有专家受访时称,“一些人认为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个人自己的,这是概念上的误解。”

媒体报道截图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王超群在接受人民日报客户端采访时表示,“一些人认为个人账户里的钱就是个人自己的,这是概念上的误解。”

王超群介绍,个人账户里的钱在法律性质上是医保基金,由政府管理。只不过,医保基金按照每个参保职工的工资或者退休金水平,给每个人分别设置了一个可以使用的资金额度。这个资金额度划到个人账户户头上,就成了个人账户里的钱。既然属于医保基金,这些个人账户里的钱必须遵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只能用于支付医药费用。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基本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原本就是从职工工资扣除的2%,以及单位缴纳的1.8%。王超群的上述解释正确吗?

根据我国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在今天的媒体报道中,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也强调,个人账户划入方式调整后,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无论是改革前的历史结余,还是改革后新划入形成的结余,都仍然归个人所有,都仍然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由此看来,王超群受访时“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自己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个人账户改革,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目前正处于过渡期,今年全部改革要到位,进入政策常态运行

2021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要求各地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要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 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 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以武汉、绵阳为例,这两个城市今年起都调整了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即由原来的单位缴费的一定比例和个人缴费的全部,转变为只划入个人缴费部分,即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将按照 2021年养老金平均水平2.5%、2.8%划入。

按照时间表,国家医保局要求2021年底各省市要出台本省市的具体实施方案;2022年底要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2023年门诊共济保障全部改革要到位,进入政策常态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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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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