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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15岁男生被室友刺死案一审当庭宣判:被告薛某获刑14年,赔偿受害者家属5万元

8月31日,重庆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学生薛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受害者小龚的父亲龚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判决薛某有期徒刑14年,赔偿受害者家属5万元。

龚先生表示,无法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已决定申请抗诉。“我们夫妻俩就这一个孩子,孩子没了,我们将来可能老无所依。”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1月10日晚上9点20分许,薛某在宿舍里将一把水果刀刺入同寝室同学小龚的胸部,致其当场死亡。遇害时,小龚年仅15岁。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受访者供图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8月28日出具的量刑建议书显示,检察院认为,薛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薛某作案时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自首,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未赔偿未达成谅解,符合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检方建议,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

根据检察院今年4月在一份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2022年11月10日,薛某和小龚在重庆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实训室练习时,因洗头发事宜双方发生争执。当日21时20分许,薛某在宿舍内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红色塑料刀柄水果刀主动挑衅,而后向小龚进行捅刺,捅刺小龚的胸部一刀致其死亡。经鉴定,小龚系被单刃锐器刺伤左胸部致心脏破裂、大失血死亡。

龚先生向记者介绍,小龚于2022年9月入读重庆市工贸高级技工学校,很快被选为班长。孩子性格开朗外向,从来没和家长说起过自己和同学室友之间有什么大的矛盾。事后,他从办案人员处了解到,薛某于2007年5月16日出生,初中时曾就读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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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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