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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宣判,其当庭表示上诉

10月25日上午9点30分,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作为17名被拐者之一,杨妞花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身份,坐在了原告席上。

据央视新闻25日10点57分报道,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重审属于一审程序,余华英有权利提起上诉。如果余华英上诉,他们也会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起上诉,以获得一直与余华英对话、驳斥她的机会。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

10月24日,在人贩子余华英即将重审宣判的前一晚,杨妞花收到了一份寻亲家长为她准备的特殊惊喜,一次补过的生日。

这些年,努力活跃在镜头前的杨妞花,俨然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孩子”和主心骨。 “她们担心,余华英的案子宣判后,我不会再频繁回到贵州。”杨妞花说,这份“礼物”,让她很感动。“他们花尽心思,他们知道我缺什么,想弥补我的遗憾。” 10月25日,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将在贵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

杨妞花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当天她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坐在原告席上。此次案件宣判,将会有10个被害人家庭到场。“有人会亲自过来,有人请了律师。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提到了920万元,有一个被拐者母亲提了500多万元,有两个家庭都提了40多万元,有一个家庭是200万元,还有一个家庭是2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粗略统计,被害人家庭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金额超过了1700万元。

“其实我们全部加起来,让余华英赔1万,她也赔不起。”杨妞花表示,她希望25日的判决结果,能够维持此前原审的死刑判决。同时,她希望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也能提高。“我希望能够给更多寻亲家庭打一个样,人贩子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受到金钱打击。”

杨妞花透露,此前案件重审开庭时,余华英在庭上说,“我做了这么多坏事,罪有应得,但是想要再有一次机会。”对此,杨妞花表示,最开始她只是想为父母讨回公道,但每次来参加庭审,站在她身后,有近200名寻亲家长,“我就知道这个坚持的意义已经不一样了,所以我会一直坚持。”

此外,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透露,案件发回重审后,余华英拐卖的儿童由11人增至17人。“我们对判决结果还是有信心,希望她会被判处死刑。”

“案件是发回重审,所以是一审程序,在法律上只要余华英对一审结果不服,她是有权利上诉的。根据庭审情况来看,她上诉的可能性非常大。”王文广表示,如果余华英提起上诉,他们也会就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上诉的目的,是能一直直面余华英,去驳斥她的辩解。”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20多岁外出打工时结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他们通过中间人把亲生骨肉送到河北,余华英缺钱时5000元把自己儿子卖了,也开启了拐卖儿童非法敛财的罪恶之旅。

从1993年到2003年,余华英分别和龚显良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2023年9月18日,“人贩子”余华英因犯拐卖儿童罪被一审判处死刑。余华英上诉后,因发现余华英有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案件在二审时被裁定发回重审。

此次重审,余华英被指控拐卖的儿童,人数达到了17人。 除原一审法院认定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外,经过补充侦查,检方还指控其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其中包括其与丈夫王加文拐卖的2名儿童。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于茜雯 贵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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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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