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5日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作了“关于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目前还有847个村没有任何医疗机构,将力争2016年填补涉农区县上报的2080个乡村医生岗位缺口。
乡村医生岗位空缺2080个
张延昆介绍,要按照北京城乡一体化建设和2020年公共服务15分钟可及目标,要求各涉农区县统筹规划建设和发展乡镇卫生机构和村级机构,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一所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所有行政村都设置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847个无机构“空白村”和人口数量超机构实际设置标准地区的设施建设。首先鼓励社会资本、个人出资建设,其次是政府填平补齐。
近年来,乡村医生人员缺口的问题经常见诸报端,报告用较大篇幅对这个问题作出回应。目前本市涉农区县共上报乡村医生岗位需求2080个。对此,报告提出将鼓励在岗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年满60岁的48名乡村医生继续开展医疗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约有300名临床医学大专毕业生,经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回到乡村工作,其中部分可补充到乡村医生岗位。与此同时,采取多点执业或公开招聘方式补充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此外,还将由乡镇卫生机构通过派驻形式承担部分乡村医生岗位工作。通过这些举措,力争在2016年内将空缺的乡村医生岗位全部补齐到位。
区县公立医院空编超500
报告还提出了乡镇卫生机构的编制问题。本市16个区县中,大部分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有空编,这些区县的公立医院的空编在500名到1000名左右。报告提出,短期内部分区县可以通过本区县卫生系统编制总额调剂,来解决服务需求超设置标准、任务重而且没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紧张的问题。此外,随着中央编办对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本市也将不断探索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新形式。
在具体措施上,报告提出,天坛医院迁移工程已完成全部主体结构施工,本市将积极协调北京儿童医院新园区选址和首都儿科研究所与郊区医院合作项目。此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兴院区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建议书,本市完成了对该院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该院区总床位1200张,是一座以妇产、儿科为特色的综合医院。
本市将启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
市卫计委将启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按照物价政策,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从而增加供货企业数量,由各区县、医院直接与挂网企业议定成交。市卫计委下一步将探索医疗机构制剂在农村基层使用的新模式,在医联体、对口支援等新医疗模式下,通过制剂调剂使用的形式,筛选临床长期使用的品种在一定范围内调剂使用,补充农村用药不足。此外,卫计委将牵头突进新农合市级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和保障制度整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制度、一个信息系统、一张就医卡。
在随后的代表发言中,李超钢表示,他认为农村医疗存在地、药、钱、人四个问题。他以自己工作过的丰台区举例,按照1994年卫生部制定的标准,全区乡村两级医疗队伍缺口有200人,按现在标准缺口更大。全区740名乡村医生,60岁以上的达到一半,老龄化突出,难以适应实际需要。他表示赞成垂直管理模式,区县医院和乡镇卫生机构内部流动调节。他还建议继续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设置标准上的统筹,新农合定点医院用药范围报销比例的统筹。
张玉玺发言称,在自己的调研中发现,农村医疗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少、老、跑、报”。有的行政村医生大部分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赤脚医生,“村里叫他们老爷爷老奶奶,老眼昏花,没人敢让他扎针,凭经验卖点药”。村里来过年轻医生,条件差,有的地方冬天连暖气都没有,留不住人,报销上也存在问题。他建议各区县可以投资建设农村医疗站,农村选拔青年定点医学培训,达标后回到农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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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首次任命180名人民陪审员
25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首次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18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命。二中院是最高法选定的人民陪审员试点单位之一,此次提请人大通过的180名人民陪审员,包括在试点工作前已经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10个省(区、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工作。北京市二中院、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5家法院被确定为北京市的人民陪审员试点法院。其中,二中院是北京市的唯一一家试点中院。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昨天上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二中院根据审判实际数量,测算确定陪审名额为180人,并于8月从符合要求的人选中随机抽选出。此外,二中院在试点工作开始前已经选任50名人民陪审员,这次也将进入180人名单。慕平还介绍了这份名单的人员结构,180人包括男性114人,女性66人,学历上大学本科85人,硕士62人。西城区人数最多,达87人。慕平表示,此次是试点,还需要总结。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法、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实现“一升一降”。其中任职年龄由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而学历则由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与此同时,审判员的参审范围扩大。对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以及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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