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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完善简化业务办理流程 本月起租房取公积金仅需身份证及无房证明

原标题:我省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并简化手续,本月起——

租房取公积金仅需身份证及无房证明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梁峡林)记者10月2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自本月起,我省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新政要求,继续完善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建立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办理网上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据悉,我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现已开通。

近日,省住建厅转发了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明确各地可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应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当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同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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