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案一审宣判 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5-12-22 10:16 来源:中新社 我要评论0 【浦志强 (微博)案一审宣判 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浦志强涉嫌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依法对其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央视记者武兵)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微笑 流汗 难过 羡慕 愤怒 流泪 相关阅读 关键词: 新常态 复制网址 打印 收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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