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
各地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可为地方金融监管在地方立法上找到依据,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责和范围,这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地方金融监管仍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我国金融领域诸多法律法规都很少涉及地方金融监管。以前我国金融体系比较简单,以大中型机构为主,但随着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制定一部统一的、全国性的地方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就非常必要和迫切,这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的权责,从根本上解决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提高其监管定位、能力和效率。(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