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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景区疑被山洪冲走遇难,家属索赔260万才不是讹钱

近日,安徽芜湖徐先生在网上发视频,称其妻子在江西三清山景区游览时被山洪冲走遇难,向景区索赔260万元,却被很多网友指责讹钱。目前他仍在与涉事景区协商相关事宜。

徐先生说,7月20日 ,他们一行五人从安徽自驾来到三清山玩。他带着孩子留在农家乐,妻子和妹妹去山里游玩。在两人下山路上,途中经过一个石桥,“结果水从斜坡这边突然冲下来,两个人就被冲下陡崖下去了”,妹妹被大石头挡住,妻子不幸遇难。

事后,徐先生向景区索赔260万元,而景区和很多网友认为责任在他妻子身上,这实在让人费解。

一个最直接的问题是,景区真的完全尽到了风险提示和安全保障的义务吗?

三清山

在这起新闻中,有一个关键细节,同时也是一个争议点。事发位置有警示牌,写着“注意山洪”的提示。但是徐先生说,水当时只高出石板10多厘米,所以妻子和妹妹才准备淌到桥对面去,但就在淌过去时候,山洪来了。

如果徐先生所言不假,面对山洪的突发性和偶然性,“注意”一词,未免有些单调、含糊和轻飘飘了。

我们不妨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来分析他们的行为和心理。比如,此处的“山洪危险,注意安全”,是一种常年性的提醒还是特殊提醒?是强制性的提醒还是建议性的提醒?

当一名游客来到简易的石板桥前,他(她)看到这样的提醒,又看着桥是可以过的,大概率的选择只是小心地通过,而不是折返。

要知道,如果是明确不能通行的桥,那么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或者在汛期直接封堵就可以了,以免危及游客人身安全。既然桥是可以通行的,又怎么只指责“游客没有保护好自己”呢?

同样一座桥,有的游客走过去了,没有出事,结果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有的游客没那么幸运,恰好遇到了山洪,丢掉了性命,这恐怕并不能简单地归为“活该”或“倒霉”,而是里面早就暗藏隐患。有能力对这种隐患负责的,也就是景区及其管理部门了。

资料图:游客周末游玩三清山

更何况,早在2019年,国家防总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提到,要切实加强A级旅游景区汛期旅游安全管理,遇强降雨要果断关闭景区,劝离、游客。

这已经成为很多地方和景区的常规操作:一旦接到暴雨或山洪预警,涉山涉水型景区都会提前关门。

三清山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事后,徐先生质疑说,“当天明明在下雨,景区为何不采取封闭措施,还放任游客前去游玩,”有一定的道理。

考虑到目前山洪预警通道有很多,景区不应该后知后觉。就算没有接到山洪的预警,工作人员也说“那几天确实雨量比较大”,在洪水多发的汛期,景区应该想见可能会出现山洪,及时封闭风险景点,或加强防护措施,而不是只有一个孤零零的警示牌。

当然,据徐先生讲,景区也愿意给予一定的赔偿,但只赔偿30%。双方对责任的具体划分有纠纷,可以诉诸法律渠道,通过法院把事实和责任理清楚,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但是在这个结果到来前,围观的部分网友不要搞错焦点,动不动给人戴一顶讹人的帽子,在受害者家属受伤的心上撒盐。

对景区来说,这次死亡事件就是一个提醒,如果他们本着对游客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相关规定,及时查漏补缺,或许悲剧就能避免。如果游客出事,正当的索赔被解读成无理取闹、死哪讹哪,景区可以全身而退,这样的地方,也没几个人敢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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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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