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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认罪半年后,49岁于志刚在羁押期间身亡,受贿案终止审理

曾是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认罪半年后,49岁于志刚在羁押期间身亡,受贿案终止审理   

12月13日,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4日立案受理,同年11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于志刚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22年5月2日,于志刚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出血,经抢救无效于5月3日死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被告人于志刚受贿案裁定终止审理。

图源: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网

据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网消息,于志刚出生在1973年5月,职务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网络法学。

于志刚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院理事长。在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家组成员等。

2021年1月2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经历:

在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5年)、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

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任刑法学讲师;

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至2005年赴英国牛津大学作访问学者;

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被遴选为刑法学博士生导师,同年开始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7年入选中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10年获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年委员;

2012年5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

2015年5月被任命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2017年9月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

2018年3月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8年5月3日不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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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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